2021年9月8日, 市民政局、市財政局聯合印發《河源市高齡老人補(津)貼發放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根據《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》(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2號)、《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老齡工作辦公室關于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(津)貼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粵民發〔2016〕57號)、《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高齡老人補(津)貼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的通知》(粵民發〔2019〕75號)、《關于印發<2021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點任務細化分解表>的通知》要求,為提高我市高齡老年人補(津)貼標準、優待水平,制定此《方案》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方案》明確了河源市高齡老人補(津)貼的發放對象、發放標準以及執行時間等內容。
(一)明確河源市高齡老人補(津)貼的發放對象為:具有河源市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(含)以上的老年人。
(二)明確河源市高齡老人補(津)貼的發放標準:80-89周歲,每人每月50元以上; 90-99周歲,每人每月100元以上;100周歲以上,每人每月200元以上。具體標準由縣區根據本地情況確定。
(三)明確執行時間:全市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補(津)貼新標準從2022年1月1日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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